今天53成考网给各位分享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自考知识,其中也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自考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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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办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2、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4、通常情况下是在三个月以内办理备案手续。但这个时间没有明文规定,需要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应该在竣工验收时补上约定,否则会遗留许多问题。
5、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竣工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工程结束,近义词有利落、终结、收工、完工等。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中华人民...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2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
杭州市上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注:物业的房子要有营业用房交接清单,开发商的房子直接出租要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自考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自考内容,更多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信息别忘了在53成考网查找喔。